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為保證平穩過渡,不對當期的就業狀況造成太大影響,中國將採取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以一年提高幾個月的“邁小步”方式進行。曾有傳言,延遲退休對公務員更為有利,政策可能會先從機關事業單位開始實施,胡曉義對此明確表示沒有聽說過。
  延遲退休自提出之日起,幾乎從未淡出公眾視野,一點星火般的新消息都足以令其成為輿論焦點。在社保繳費率偏高,與享受福利的水平不對等,且存在雙軌制的不公現狀下,民眾對僅有福利被削減是十分敏感的。胡曉義在回應延遲退休損害個人利益時稱,繳費時間延長則工資基數更高,替換成的養老金水平也更高。這種說法固然沒錯,卻忽略了時間成本,而延遲退休對福利的削減,最大體現在時間成本上——— 人的壽命是有限的,假定一個人的預期壽命是80歲,按現規定60歲退休可以享受20年的福利,若延遲退休5年,則不得不多乾5年的活同時退休享福的時間縮減為15年。
  當然,胡曉義無意糾纏於延遲退休對福利的影響,而把重點放在了此舉的必要性上。他坦誠地表示,現行退休年齡已不適應發展需求,如果繼續維持較低退休年齡的話,那意味著創造財富的人越來越少,消費財富的人越來越多,最終只能壓低養老金水平。簡而言之,就是老年化與少子化的雙重壓力下,現有的社保體系養不起這麼多老人,這也是全球趨向推行延遲退休的根本原因所在。
  不過,存在著計劃經濟時代歷史欠賬造成的養老金缺口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員工養老雙軌制的中國,情況顯然不能與其他國家完全等同。根據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刊登於《中國改革》的前期研究成果,在養老金缺口得到彌補、養老並軌且按企業職工退休待遇、政府不提供財政補貼且管理過程無貪腐、無成本的假設下,以我國期望壽命76歲、養老保險繳費率28%、待遇替代率70%的情況,現行的60歲退休年齡是合理的,無需立刻延遲;不考慮其他因素,單純因為期望壽命的增加,未來每增壽1歲,就不得不相應延遲退休8個半月,否則養老保險體系將難以為繼。也就是說,延遲退休是未來的必然選擇,但不是在當下這個時點。僅憑現有的信息無法斷定人社部提出的漸進式退休的進程是否依據相關研究而設定,但更主要的功能可能在於,這是一種溫水煮青蛙式的減少推行阻力的手段。
  既然延遲退休是終須面對的選擇,不妨討論如何才能在延遲退休中實現公平。如果假定保持現有條件,即養老金缺口與雙軌制同時存在,無論先從哪一個群體開始推行延遲退休,都無法保證公平。如果從現在正繳費中的企業員工開始,等於讓已經為歷史欠賬買單的他們再買一次單,並縮減了享受福利的年限;而如果似不久前的傳言一般從機關事業單位員工開始,由於公務員在位時享受的權力及其帶來的資源和待遇,此舉必然會被理解為官員企圖延長政治壽命,新晉公務員的晉升空間也因此被壓縮。不公的土壤上無法開出公平的花,實現延遲退休公平的前提就是把不公的漏洞補上,即填補歷史欠賬和實現養老並軌。而胡曉義亦表示,從我國國情出發,解決“雙軌制”問題必須提上改革日程,只是目前仍未有明確時間表。那麼,根據上述公平原則,延遲退休的時間表理應在此之後。
  在解決了公平問題的前提下,方能繼續延遲退休的技術討論。胡曉義提及“考慮從現在規定的退休年齡最低的群體開始”,現時退休年齡最低的群體是重體力勞動者,退休年齡分別為男50歲女45歲,這可能更多的是從推行的難易程度來考量,因為這一群體缺乏話語權,但這一選擇並不合理,因其弱勢而將其定為延遲退休的首批群體本身就是極大的不公,且重體力勞動者在該年齡後很可能並不具備再從事重體力勞動的能力。相反,很多需要專業技能的腦力勞動者,如醫生、律師、教授等,在法定退休年齡後依然可勝任且這類群體傾向於從工作中獲取成就感,目前他們亦以返聘等各種方式在到達退休年齡後繼續工作。
  我國可以考慮參照其他國家,以自願為前提,對延遲退休設定鼓勵政策,參照人口基數與行業狀況,延遲退休一年提高養老金若干百分點,而對提前退休則設定嚴厲的政策甚至如美國401K般的處罰。如此一來,有能力者或認為金額獎勵可彌補享福年限損失的人會自願選擇延遲退休,緩解養老體系壓力的同時,社會福利得到了提升,在公平基礎上的延遲退休可以是雙贏的。  (原標題:[社論]延遲退休:公平為基,自願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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